臺南市出現第16例登革熱境外移入病例,請市民於出國返臺後,自主健康管理2週,出現疑似登革熱症狀時請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旅遊活動史!
疾病管制署於11月1日確診台南市第16例境外移入病例,個案為印度籍人士,於10月23日下午4時自印度入境,由桃園機場入境時尚無症狀,但於10月24日開始出現發燒、後眼窩痛、關節痛及倦怠等症狀,於10月28日至診所就醫,因症狀未改善且四肢出現紅疹,故於10月31日再至醫院就醫,醫師診察後進行登革熱快速篩檢為陽性,後經疾病管制署實驗室檢驗,於11月1日研判為確定病例。
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主任陳怡表示,個案自印度入境後才發病,且於可傳染期(10月23日至10月29日)主要於台南市及台中市居住地活動,由於現仍為登革熱好發期,且環境中的病媒蚊指數高,為防止疫情擴散,提高防治規格,於10月31日針對左鎮區居住環境,進行孳生源巡查清除及衛教提醒民眾加強自主健康管理,並進行通知於11月1日下午執行戶內外化學防治。
登革熱防治中心將持續規劃進行社區環境防治工作,衛教左鎮區左鎮里民眾有疑似登革熱症狀時,儘速就醫進行登革熱檢驗快篩,俾能及早診斷及早防治。並提醒本市醫療院所,加強就醫民眾旅遊、群聚及接觸史的詢問(包含東南亞、南亞國家及新北市鶯歌區活動史)及加強通報。
臺南市政府自本(106)年6月26日起已公告,經查獲孳生病媒蚊孑孓即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5及70條規定,逕行裁處罰鍰新臺幣3,000~15,000元整,無改善期。防治中心再次提醒,民眾除了要澈底清除病媒孳生源,也應做好自主健康監測;計畫前往登革熱流行疫情國家的民眾,出國前務必將住家環境可造成積水容器先清除,出國期間做好防蚊措施,返國後自主健康管理2週,如有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登革熱疑似症狀時,請立即就醫,勿自行服用退燒藥,就醫時主動告知旅遊史,俾能及早診斷通報,以維護個人、家人及社區的健康。相關資訊可至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資訊網(http://health.tainan.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發稿人:登革熱防治中心 包婉溱
連絡人:蔡玲珊 組長
連絡電話:06-7030399(登革熱防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