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再增1例登革熱境外移入病例,請市民於10月假期出國旅遊返國後,自主健康管理2週,出現疑似登革熱症狀時請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旅遊活動史!

發布時間:2017/10/16 上午 10:31:45
發布單位:登革熱防治中心

    疾病管制署於108日確診台南市第15例境外移入病例,個案於108日晚上1020分自泰國返國,由桃園機場入境時因發燒症狀遭檢疫人員攔檢,登革熱快速篩檢為陽性,研判為確定病例。個案於109日上午主動聯繫奇美醫學中心就醫事宜,然因個案入境時填寫的居住地為臺中市,故登革熱防治中心於接獲醫院通知後,第一時間聯繫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轉介個案相關資料,並於確認個案實際居住地及工作地皆位台南市新市區後,登革熱防治中心與衛生所立即啟動相關防治工作。

   防治中心主任陳怡表示,個案自103日至108日與友人至泰國自助旅行,於5日開始出現全身肌肉酸痛及冒冷汗現象,108日返國時因發燒遭檢疫站攔檢,登革熱快篩陽性,研判為確診病例。個案108日返國後,搭乘巴士回至新市區租屋處,除109日下午至永康區奇美醫學中心就醫外,未至其他地點活動,其可傳染期為104日至1010日,故個案於奇美醫院住院至1010日,目前症狀已改善。登革熱防治中心考量現正值登革熱好發期,且環境中的病媒蚊指數高,為防止疫情擴散,提高規格防治,於1010日針對新市區租屋處環境,擴大進行孳生源巡查清除及衛教提醒民眾加強自主健康管理,並進行通知於1011日上午執行戶內外化學防治。

    登革熱防治中心將持續規劃進行社區環境防治工作,衛教新市區新和里民眾有疑似登革熱症狀時,儘速就醫進行登革熱檢驗快篩,俾能及早診斷及早防治。並提醒本市醫療院所,加強就醫民眾旅遊、群聚及接觸史的詢問(包含東南亞、南亞國家及新北市鶯歌區活動史)及加強通報。 

   臺南市政府自本(106)626日起已公告,經查獲孳生病媒蚊孑孓即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570條規定,逕行裁處罰鍰新臺幣3,00015,000元整,無改善期。防治中心再次提醒,民眾除了要澈底清除病媒孳生源,也應做好自主健康監測;計畫前往登革熱流行疫情國家的民眾,出國前務必將住家環境可造成積水容器先清除,出國期間做好防蚊措施,返國後自主健康管理2週,如有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登革熱疑似症狀時,請立即就醫,勿自行服用退燒藥,就醫時主動告知旅遊史,俾能及早診斷通報,以維護個人、家人及社區的健康。相關資訊可至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資訊網(http://health.tainan.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發稿人:登革熱防治中心  包婉溱

連絡人:蔡玲珊 組長

連絡電話:06-7030399(登革熱防治中心)

 

 

 

 

最後修改時間:2017/10/16 上午 10: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