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小勝因應工作繁忙,時常使用網路購物購買家中所需用品,而且配合免運檔期寄送至家更加實惠。最近因身體虛弱,小勝又下班沒有時間至鄰近藥商購買中藥材,心生一計,不如就在網路上下單購買好了。
隨即於網頁上看到便宜的「龜鹿二仙膠」及「日本藤素」等中藥產品,隨即下訂並填妥相關訂購地址等資訊。卻沒有想到因此遭到海關查獲,未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擅自輸入中藥產品,判定為藥事法所稱之禁藥,遭移送地方檢察署偵辦,得不償失。同時也觸犯藥事法,最高可處新臺幣200萬元整罰鍰。
衛生局再次重申,部分中藥材可為傳統藥膳用途,可用於食品用途,但大多數藥材仍屬「藥品」管理,擅自於網路上刊登販售等行為即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倘自行輸入更涉及刑事責任。有關中藥材可供食品使用相關規定可至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Food/Material.aspx?nodeID=160)及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107年2月13日衛部中字第1071860124號公告之品項查詢。
市長黃偉哲提醒市民安全用藥,可遵循「五不」、「五要」原則:
「五不」原則:1.不主動要求 2.不擅自併用 3.不長期使用,如需長期使用應由專業醫師評估 4.不食用刺激性物質 5.不亂買藥品,對於來路不明藥品,建議遵循「不聽、不信、不買、不吃、不推薦」等原則。
「五要」原則:1.要知道風險 2.要看清標示 3.要告知病況 4.要遵照醫囑 5.要詢問藥師。
衛生局建議購買中藥須至藥局及中藥商購買,衛生局及衛生福利部會不定期抽檢相關中藥材品質及標示,如對相關產品有疑問亦可詢問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或是合格藥師。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中藥,避免傷身又傷財。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謝丞凱 技士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轉216王怡方股長、210 費偉鈴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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