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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約聘人員(社區關懷訪視員)

徵才單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職務列等職系:

1.學士學歷者62(296薪點)月酬43,442(含風險工作費700)

2.碩士以上學歷者或領有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63(312薪點)月酬45,752(含風險工作費700)

機關地址: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

聯絡電話:06-5720100*202

電子郵件:b00141@tncghb.gov.tw

工作地點:全市,依機關指派

須具資格:

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

   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

   為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需附工作證明

   佐證)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

   資格規定者。

 (3)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專職從事精神病人關懷

   訪視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4)具上開系所碩士以上學歷(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

   任職為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需附

   工作證明佐證)

二、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必備資料:

一、檢具證件:

() 簡歷表(請至本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站下載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pc=1)

()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符合任用條件第一點之學歷證明)

() 工作證明文件(符合任用條件第一點之直接服務工作

    經驗滿2年以上

() 相關專業證書(符合任用條件第一點)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汽車及機車駕照影本。

() 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縮印成A4大小,並依序排列。

二、意者請於115916日前備齊上述資料,寄臺南市麻豆區社區心理衛生

    中心吳宜臻收(地址)721臺南市麻豆區南勢里168-2樓心衛中心(郵寄以

    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信封請註明應徵「社區關懷訪視員」職務;其

    證明文件若在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以上傳檔案或以e-mail方式,

    請於115916日前傳送,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6-5720100*202

    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40%)及面試(60%),恕不退件及函復。

 三、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甄

     試。

 四、錄取人員將公告於上開網址。

 五、工作起迄時間:自簽約日起至1151231日止。(採一年一聘方式

    ,屆滿依用人機關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約)

 工作內容

 1.辦理精神疾病關懷訪視服務業務(含關懷訪視、個案討論、

  個案或家屬團體、衛教講座、協助個案就醫與勞政職業訓練

  、就業輔導資源轉銜等)。

 2.協助推動心理衛生中心相關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正取:8

 備取:16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

 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

 翌日起算。

點閱數7 上架日期 2026/9/7 上午 09:30:00 更新日期 20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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