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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住院新制上路保障病人權益,衛生局呼籲精神病患規律就醫以穩定於社區生活!

社會大眾往往因為不了解精神疾病,對精神疾病患者有許多歧視及畏懼,殊不知大部分的精神疾病患者透過積極治療、按時服藥,也如同一般人一樣能正常生活甚至穩定就業。但,根據臨床統計大約有將近65-70%的精神病患因缺乏病識感,而拒絕就醫,導致病情不穩而經常復發,而經常處在社區及醫院住院之間的旋轉門效應,這對病人本身、家庭、社區與醫療資源都是種耗損及傷害,如何讓精神病患能規律就醫及接受治療是精神醫療及公共衛生持續努力的重點。

30歲的阿宏(化名)是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服務的個案,罹患思覺失調症多年,去年底因自行停藥導致病情惡化,出現嚴重的幻聽與被害妄想,易怒、衝動控制差,曾家暴母親,後因不順其意而破壞砸損家中電器,家屬勸導無效且難以照顧,鄰居亦感到惶恐不安。警消與衛生單位接獲通報後,立即啟動緊急應變機制,協助將阿宏送醫。經兩位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確認阿宏符合「嚴重病人」且有全日住院治療之必要,但因阿宏抗拒住院,醫療機構遂向法庭聲請裁定。在專家小組與法官審查下,順利完成強制住院程序。在醫療團隊為期60天的高度專業治療與心理支持下,阿宏的症狀逐漸穩定,並建立起對疾病的病識感。出院後,在社區關懷訪視員的持續追蹤及與主治醫師討論,阿宏改用長效針劑治療,並定期門診追蹤。如今,阿宏不僅恢復穩定的日常生活,也重新踏入職場,在加油站當加油員,與家人關係也明顯改善,家中重拾久違的歡笑聲。

為保障精神病人權益並維護社區安全,新制《精神衛生法》第五章對「強制社區治療」與「強制住院」已於115年8月1日施行,主要是嚴謹規範強制住院制度,以人權保障為核心,同時結合社區支持體系。強制住院不再僅由行政機關決定,當嚴重病人拒絕住院時,必須由指定精神醫療機向法院聲請裁定,並由法官及參審員共同審理,過半數同意,由法院裁定後才能將病人留置在醫院強制住院,確保程序合法及維護病人健康權。強制住院是為了在最危急的時刻保護病人與社區,是重新開始讓病人積極治療的契機。

衛生局李翠鳳局長暖心呼籲,強制住院是醫療介入的最後防線,「規律就醫、穩定服藥」才是讓病人重獲新生、安心回歸社區生活的關鍵,精神病患規律就醫及家屬支持與包容是病患持續穩定的不二法門,加上衛生局提供社區關懷服務,促進病患穩定地在社區生活。

黃偉哲市長重視市民朋友的身心健康,強調精神疾病就像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一樣,透過藥物治療能有效預防復發及穩定病情。衛生局提供45處免費心理諮商據點服務,且為了方便服務上班族的市民朋友,亦提供晚間諮商時段,藉由心理師的陪伴,讓心靈獲得撫慰及疾病的症狀能夠改善。呼籲市民朋友有心理困擾或精神疾病照護需求,上班時間可撥打預約電話(06)3352982。另,本市已成立6處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分別是北區(06-2510723)、安南區(06-2550029)、關廟區(06-5955525)、善化區(06-5810105)、麻豆區(06-5720100)及鹽水區(06-6521103)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亦提供電話諮詢與服務,希望藉由專業人員的陪伴能協助您渡過生活難關,或上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https://health.tainan.gov.tw/ 心理健康促進,查詢相關資訊,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的健康。

發稿人:心理健康科 吳秀琴技正

電話:06-2679751轉167

強制住院新制宣導海報.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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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關懷訪視員居家訪視及衛教.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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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137 上架日期 2026/8/20 下午 02:00:00 更新日期 202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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