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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加強夜市及市場稽查,積極守護市民健康!提醒市民落實安全用藥「五要」、「五不」原則!

為保障市民的用藥安全與健康,衛生局截至114年10月,已針對市場、夜市及市集進行64場次的查核,主要目的是查驗是否有攤販販售不法藥品,查核結果無違規情形。市長黃偉哲呼籲市民,切勿購買來源不明的藥品;同時,販售藥品的業者必須持有藥商或藥局執照,禁止在路邊、夜市、及市集等場所隨意販賣。違者將依照藥事法第27條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衛生局局長李翠鳳提醒市民生病看醫生,用藥找藥師,並依安全用藥「五要」、「五不」原則使用藥品,「五要」原則:要知道風險、要看清標示、要告知病況、要遵照醫囑、要詢問藥師。「五不」原則:不聽別人推薦、不信神奇療效、不買地攤夜市賣的、不吃別人送的、更不要推薦給別人。另呼籲攤商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藥事法相關規定,共同營造安心消費環境。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蕭鈺穎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轉216 王怡方股長

落實安全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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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987 上架日期 2025/10/29 更新日期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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