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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菸,請遠離!禁菸場所請勿吸菸!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共同維護健康清新環境!為保護民眾健康,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全國多處公共場所皆全面禁止吸菸。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市民朋友,應遵守禁菸規定,切勿在禁菸場所吸菸,違者可處新臺幣2,000元至10,000元罰鍰。

為維護公共健康環境,下列地點已全面禁止吸菸:

教育機構(室內及戶外全禁菸):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校院、幼兒園、托嬰中心等,包括校門口、家長接送區及人行道等戶外空間,皆納入禁菸範圍。大眾運輸工具與場所:公車、捷運、高鐵、台鐵等室內全禁菸;本市「大臺南公車15處轉運站戶外候車亭」及「台灣高鐵台南站客運轉運站」等候車區域,全面禁止吸菸。

公共文化場所:如故宮博物院、美術館、社教館、國父紀念館等禁止吸菸。

其他室內全禁菸場所:公家機關、銀行、郵局、電信公司、健身房、電影院、網咖、KTV、撞球館等。

老人福利機構:室內可設吸菸室,戶外限於指定地點吸菸。

此外,臺南市多處觀光景點與公共空間亦納入禁菸管理範圍。民眾可至以下連結查詢詳細資訊:

臺南市國家公園、風景特定區禁菸場所列表:https://p.tainan.gov.tw/1xGBT

臺南市行政公告禁菸場所名單:https://p.tainan.gov.tw/UKG8w3

自110年6月1日起,臺南市公告「無菸騎樓」場所,包括統一、全家、萊爾富、OK、美廉社、星巴克、85度C、路易莎、cama café、多那之等10家連鎖超商與咖啡廳門市騎樓及庇廊,皆為全面禁止吸菸區域。

衛生局提醒,除吸菸者需遵守禁菸規定外,業者亦有配合義務,必須於出入口明顯處張貼禁菸標示,且不得提供菸灰缸或任何吸菸相關器具。若業者未依規定辦理,將處新臺幣10,000元至50,000元罰鍰,期限內未改正者,得連續處罰。

吸菸不僅危害自身健康,也影響他人。為了自己與家人的健康,請善用政府提供的戒菸資源。可撥打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或至全國近2,700家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尋求協助( 查詢網站:https://ttc.hpa.gov.tw/Web/Agency.aspx )。

讓我們一起遵守禁菸規定,共同打造健康、清新的公共環境,遠離二手菸危害,守護每一口呼吸的清新!

發稿人:臺南市衛生局國民健康科 沈裕卿

連絡電話:06-6357716分機278

校園周邊全面禁菸,違法者最高可罰1萬元。
校園周邊全面禁菸,違法者最高可罰1萬元。
台南市騎樓禁菸之連鎖超商及咖啡店。
台南市騎樓禁菸之連鎖超商及咖啡店。
點閱數6548 上架日期 2025/11/26 更新日期 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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