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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持續執行食品安全業務,廣納各方建議並精進作為

 有關議員質詢臺南市審計處查核衛生局食品業務之查核意見部分,首先衛生局持續精進相關檢驗技術並通過認證,包裝飲用水中溴酸鹽檢驗,已於106年11月通過食藥署檢驗認證,又於113年1月通過認證延展,今(113)年已檢驗包裝飲用水溴酸鹽184件,積極為本市食安進行檢驗把關。

其次,食品業者應辦理食品業者登錄始得營業,依照食品業者登錄辦法,食品業者每年度應登錄確認營業項目是否與事實相符,今年度至今已有18,390家完成登錄確認,完成度71.56%(符合中央70%的要求),截至10月中尚有約7千餘未完成本年度確認,而非未登錄之食品業者。衛生局刻正持續通知並協助業者完成登錄確認,以維護食品業者登錄資料完整性。

另,有關衛生管理系統驗證之工廠管理原則,衛生局每月份持續清點應取得驗證工廠,要求儘速執行第二級品管驗證,並持續追蹤驗證進度;另針對轄區內未通過驗證業者業已命限期改正,未改正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罰鍰,並持續追蹤管理。

  市府透過蘇丹紅標章的展示,能夠主動讓民眾放心,增加消費者對食品的信任感,業者仍須做好自主管理,倘使用蘇丹紅產品,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致力於推動並落實食安五環改革政策計畫,除了計畫執行績優取得第一名,食安亮點績優部分亦取得良等獎勵金;另對審計處查核意見,亦相當重視,對於有待加強部分將檢討改善。民眾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0800-28500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朱俊穎股長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或06-6357716(東興辦公室)

轉211吳才堃技正、210吳坤憲科長、600朱巧君主任

點閱數597 上架日期 2024/11/7 更新日期 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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