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3月27日更新:
- 附件1-1-合約醫療院所申請表-11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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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臺南市申請預防接種合約醫療院所應備文件檢核表11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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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預注常規合約書-1130327
合約醫療院所注意事項:
(一)應熟稔各項COVID-19疫苗接種作業適用年齡、接種劑量、接種間隔以及BNT疫苗準備、稀釋及接種之各項正確標準操作程序,以確保接種效益,防止接種誤失及疫苗毀損事件。
(二)於民眾接種前應落實主動詢問疫苗接種史,並透過民眾之疫苗接種紀錄卡、健保卡註記貼紙、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查詢子系統等方式確認民眾接種紀錄。
(三)若提供兩種以上疫苗接種服務,應建立動線檢核、管制等除錯措施,並落實民眾接種紀錄之檢核,以因應多種疫苗及不同接種對象之正確接種。接種疫苗前應確實再次核對與確認需接種疫苗種類、廠牌與劑次。
(四)請確實配合除每日按時上傳當日接種資料外,應先行檢視上傳資料之正確性,及查詢上傳筆數是否完整,倘查有異常或錯誤資料,應立即檢視釐清,並儘速修正後補上傳COVID-19疫苗接種資料,避免造成接種誤失或導致民眾後續疫苗接種權益受損等情事。
(五)依各廠牌COVID-19疫苗之特性及冷運冷藏規範,進行COVID-19疫苗之運送及儲存,避免因冷鏈異常導致珍貴疫苗資源毀損。
(六)完成預約之民眾於報到並經醫師評估,即可提供接種服務,無須因未湊足開瓶人數而拒絕提供民眾接種。合約醫療院所應事先採取備選名單等相關因應措施提升疫苗的有效使用,至疫苗最後一瓶開瓶後有效時間內仍未達每瓶接種人數,可容許疫苗的可能耗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COVID-19疫苗相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