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單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約用人員
職務列等職系:
(1)學士學歷(280薪點),月酬38,948元。
(2)碩士學歷(328薪點),月酬45,625元。
機關地址: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聯絡電話:06-2679751#171
電子郵件:a00553@tncghb.gov.tw
工作地點:依心理健康科安排
須具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為國內外護理、
心理、諮商輔導、社工相關科系大學以上之學歷畢業,並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1年以上
者尤佳。
二、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需會駕駛汽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
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必備資料:
一、檢具證件:
(一) 簡歷表(請至本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站下載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pc=1)
(二)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符合任用條件第1點之學歷證明)。
(三) 工作證明文件(符合任用條件第1點之直接服務工作經驗) 。
(四) 相關專業證書如有請檢附。
(五)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六) 汽車及機車駕照影本。
(七) 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縮印成A4大小,並依序排列。
二、意者請於114年07月04日前備齊上述資料,寄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心理健康科蘇恩平技士收(地址)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
職務;其證明文件若在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以上傳檔案
或以e-mail方式,請於114年07月04日前傳送,逾期恕不受理。
聯絡電話06-2679751#171。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40%)及面試(60%)
,恕不退件及函復。
三、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
現場筆試及面試。
四、錄取人員將公告於上開網址。
五、工作起迄時間: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採一年一聘
方式)
工作內容:
1. 採24小時三班輪班方式(白班8:00-17:30;小夜班16:00-24:00
;大夜班00:00-08:00),成立臺南市社區精神病人24小時緊急處
置諮詢中心及危機處理團隊,減少及預防危機發生、降低延誤就醫
及社區滋擾事件。
2. 需24小時協助緊急護送就醫專線諮詢及現場評估,依據新制精神
衛生法第48條第2款:警察機關或消防機關於執行職務時,發現疑
似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狀態之人,有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者,
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
險時,應通知地方主管機關即時查明回覆是否屬第三條第二項第一
款規定之精神病人,協助精神照護管理系統-緊急精神醫療處置個案
查詢。
3. 精神病人個案管理及陳情案件。
4. 精神衛生及自殺防治業務。
5. 臨時交辦事項。
正取:3名
備取:6名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
確定之翌日起算。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