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2年市售飲冰品抽驗結果

炎炎夏日是飲品及冰品的消費旺季,為維護消費者食用飲冰品衛生安全,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今(112)年3月起即啟動飲冰品稽查抽驗計畫,針對手搖飲店、青草茶飲店、連鎖咖啡店、超商、冰果店等場所販售之飲料、冰品及配料,共抽驗53 件檢體,初驗結果有1件茶飲料及2件冰淇淋腸桿菌科超過標準,經通知業者限期改善並輔導落實製程及原料貯存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複驗結果仍有2件不合格,另1件咖啡飲品的咖啡因標示及2件茶飲料的糖熱量標示與現場標示不符,上述不合格產品均依法處辦。
微生物超過衛生標準可能原因包括場所不潔、製冰用之濾水器未定期更換濾心、茶水桶出水口積垢、容器具清潔不徹底、食材保存不當及管理不良、製備過程受污染、操作人員衛生不佳等所造成。微生物如超過衛生標準,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立即責令業者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按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除輔導各食品業者提升產品衛生安全,針對違規業者將會嚴格要求改善,再次提醒食品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以免違規受罰。
食品若檢出腸桿菌科超標,顯示該產品衛生狀態不良,若置於常溫保存更是微生物繁殖的最佳環境,建議消費者至製作販賣場所環境衛生優良的店家選購,購買後2小時內飲用完畢,不宜放太久,以避免產生腸胃道不適之症狀。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陳淑純 技士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或06-6357716(東興辦公室)
轉224朱俊穎股長、210 費偉鈴科長


點閱數4731 最後修改日期 2023/7/14 下午 03:20:39

延伸閱讀

:::
點選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