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單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約聘人員(心理輔導員)
職務編號(由人事室填註):C023064、C023065、C023256、C023257
職務列等職系:6等2階(296薪點),月酬42,742元。
有效起日:114年8月20日
有效終日:114年 9月15日
機關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東興路163號
聯絡人: 陳曉慧
聯絡電話:06-7003631*205
電子郵件:d00061@tncghb.gov.tw
工作地點:鹽水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臺南市鹽水區武廟路21號)、北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臺南市北區公園北路102號)及安南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臺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一段205號)
須具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心理或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以有精神醫療及心理衛生實務工作經驗者優先錄取(需附工作證明佐證)。
二、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 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必備資料:
一、檢具證件: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縮印成A4大小,並依序排列
(一)簡歷表(請至本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站下載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pc=1)
(二)工作計畫報告書(請詳述如何擔任心理輔導員一職、114-115年工作計畫及具體策略(含如何開發社區服務) 、心理輔導策略、職務展望)。
(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符合任用條件第一點之學歷證明)。
(四)工作證明文件 (符合任用條件第一點之直接服務工作經驗)。
(五)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六)汽車及機車駕照影本。
(七)其他資料。
二、意者請於114年9月15日前備齊上述資料,「擇一」方式投遞履歷,逾期視同放棄。
(一)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寄至(地址)737臺南市鹽水區武廟路21號(臺南市鹽水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收件人 陳曉慧 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心理輔導員職務。
(二)電子郵件:履歷相關資料以電子檔方式傳送d00061@tncghb.gov.tw。
(三)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上傳投遞履歷相關資料之檔案。
三、聯絡電話06-6521103*205。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30%)及面試(70%),恕不退件及函復。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甄試。
五、錄取人員將公告於上開網址。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聘用期間屆滿後,本局得視個人考核優先於明年度續聘。
一、工作內容:工作內容:1.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相關業務(含推動心理健康促進活動、心理衛生教育講座、人員教育訓練、諮詢、轉介、轉銜服務、資源網絡連結、自殺防治、精神病人職能評估、就業職前諮詢、社會適應及執行其他心理衛生等事項)。2.臨時交辦事項。
二、福利、休假制度比照公務人員,每年最高1萬6千元國民旅遊卡額度及1.5個月年終獎金;服務年資滿一年,即享有7日休假,最高可達30日。
正取:4名(鹽水區1名、北區1名、安南區2名)
備取:8名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
【徵才公告】約聘人員(心理輔導員)4名-心理健康科(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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