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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報載娃娃機店夾取物品可兌換知名麵包店之麵包,南市衛生局公布娃娃機台食品稽查結果

近日報載娃娃機店夾取物品可兌換知名麵包店之麵包,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獲訊前往調查,經查現場機台共148台,50台放置完整包裝食品供消費者夾取,24台以空盒或模型供消費者夾取後兌換,經查販售食品之機台未標示業者電話,及販售散裝食品未依規定標示原產地及豬肉原料原產地,後續將依法處辦。

近年娃娃機台夾取物品日新月異,從以前的玩偶、各式3C產品、生活小物至近日盛行之餅乾泡麵,甚至可兌換生鮮、冷藏食品。為維護市民食品衛生安全,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今(113)年啟動夾娃娃機食品稽查專案,今年截至6月13日止共計查核59家娃娃機店,902台販售食品機台,違規業者7家,違規項目有機台未標示業者名稱、地址、電話;陳列完整包裝食品未有中文標示及未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成分、有效日期、營養標示;販售散裝食品未依規定標示原產地及豬肉原料原產地,6家業者依法處辦,另1家管理者非屬本轄,已移請所轄衛生機關後續處辦。

衛生局提醒,具工廠、商業、公司、稅籍登記之業者如設置娃娃機販售食品應辦理食品業者登錄,並於機台外部明顯標示業者名稱或姓名、地址及電話號碼;業者應定期巡檢機台內所販售的食品之品質及效期,以防逾有效日期;如為完整包裝食品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以中文完整標示,倘為進口食品需依同法第30條規定申請輸入食品查驗。販售散裝食品倘含有豬、牛肉原料,應標示該原料之原產地(國),如有公司或商業登記,應依同法第25條規定標示品名及原產地。民眾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0800-28500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郭慧君 衛生稽查員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或06-6357716(東興辦公室)

轉211吳才堃技正 或轉210吳坤憲科長

娃娃機台食品稽查1
娃娃機台食品稽查1
娃娃機台食品稽查2
娃娃機台食品稽查2
娃娃機台食品稽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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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機台食品稽查4
娃娃機台食品稽查4
點閱數513 上架日期 20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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