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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未滿5歲幼童因特殊原因欲提前接種第2劑公費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之處置作業一案,詳如說明,請貴院所)依循辦理,請查照。南市衛疾字第1080091603號函附件)

1.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8年5月22日疾管防字第1080200455號函辦理。
2.有關已接種1劑公費MMR之未滿5歲幼兒,計劃前往麻疹流行地區前之接種建議,經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108年第1次會議決議略以:「基於近期國內1至6歲之麻疹個案極少,且接種1劑MMR已約有93%的保護力,...,因此對於已接種1劑公費MMR之未滿5歲幼兒,不建議提前接種第2劑公費MMR。惟因幼童可能往來其他國家或特殊需求而要求提前接種,可由家長提出申請,與第1劑疫苗間隔28天以上可給公費第2劑,...,至其後要再接種MMR就需採自費。」(會議紀錄詳見附件1)。
3.爰依據前揭會議決議,針對欲提前接種第2劑MMR幼童之說明及接種作業,請貴院(所)辦理如下:
(1)請先說明我國現行幼童常規預防接種時程為出生滿12個月及滿5歲各接種1劑MMR,係依我國ACIP考量國內疾病流行現況、疫苗接種效益、免疫時效等因素後提出之建議,可發會最佳保護效果。故針對已接種1劑公費MMR之未滿5歲幼兒,不建議提前接種。
(2)經前述說明衛教後,如幼童仍因往來疾病流行地區或特殊需求,確認欲提前接種第2劑MMR,請家長提出申請(申請書範本如附件2),並確定已與第1劑間隔28天以上,再提供公費第2劑接種。另請告知家長其幼童已完成常規接種時程之2劑公費MMR,後續如有接種需求請洽醫療院所自費接種。
(3)前項接種資料,請登錄於幼童兒童健康手冊預防接種紀錄卡滿5歲第2劑MMR之欄位(如附件3範例);健保上傳之疫苗代碼劑次請採「MMR2」,媒體匯入之疫苗代碼登錄「MMR」,劑次「2」,並上傳至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
4.除幼童常規接種的2劑MMR外,其他自費接種劑次亦請貴院(所)媒體匯入之疫苗代碼登錄「MMR」,劑次「3」,疫苗型別「0」,健保上傳之疫苗代碼劑次以「MMR3」上傳匯入NIIS,以利系統後續資料之歸戶與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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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4615 最後修改日期 2023/4/28 上午 1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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