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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糖尿病健康促進機構之診所/衛生所申請作業說明

 為強化診所及衛生所對代謝症候群與糖尿病前期的識別與管理能力,進一步預防及延緩病人進入疾病期及發生相關併發症,並提升健康識能,國健署委託台灣基層糖尿病協會辦理糖尿病健康促進機構之診所/衛生所申請作業。
 相關資訊:
一、申請資格對象:全國各診所或衛生所。
二、應檢附文件:
(一)糖尿病健康促進機構之診所/衛生所申請表。
(二)糖尿病健康促進機構之診所/衛生所評核表。
(三)請逐項備妥佐證資料,若任一項佐證資料未齊,該項將不予認列。
三、申請期限:114年08月04日(一)前(以郵戳為憑),檢附相關文件,寄達台灣基層糖尿病協會–陳宏麟診所,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關注意事項,請至官方網站下載並參閱申請作業說明相關規定。
(一) 台灣基層糖尿病協會網站
1.路徑:首頁/最新消息/最新公告
2.網址:https://www.tacd.org.tw/ehc-tacd/s/w/news5/article?articleId=a0915765b7194cf883d343561414d4e1
(二)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
1.路徑:首頁 /健康主題 /疾病防治 /慢性病防治 /三高防治專區(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 /糖尿病/主題文章
2.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42&pid=19125
五、如有疑問,請逕洽台灣基層糖尿病協會–陳宏麟診所林小姐,電話:(049)290-0303。

點閱數101 上架日期 2025/6/26 更新日期 202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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