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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3年度肉類加工食品製造業執行稽查抽驗結果。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今年度執行「113年肉類加工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共計查核17家業者,其中2家業者查獲逾期產品,2家業者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複查不合格(如;作業程序書不完整,規定成員未落實執行作業程序),另1家業者同時查獲逾期產品、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複查不合格(小組成員持續教育訓練時數不足)及1件食品標示不合格,上述不符規定事項,衛生局皆已依法處辦且後續業者已完成改善,其餘稽查抽驗結果皆符合規定。(不合格名單與處分結果如附件)。

衛生局表示,肉品製造業者應落實執行衛生安全管理,以確保製售之產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食品使用應遵行先進先出之原則,避免食品逾期而不自知,倘經查獲逾期食品,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經公告須執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類別業者,應確實執行,倘經查獲不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且複查不合格者,則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食品業者或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張惠詒 技士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或06-6357716(東興辦公室)

轉211 吳才堃技正、210 吳坤憲科長

肉類加工食品製造業稽查抽驗
肉類加工食品製造業稽查抽驗
衛生局封條
衛生局封條
點閱數3410 上架日期 2024/9/24 更新日期 202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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