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單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
職稱:約聘人員(資深社區關懷訪視員) |
職務編號:C023099 |
職務列等職系:6等6階(360薪點)月酬51,208元(含風險工作費700元) |
有效起日:113年7月1日 |
有效終日:113年7月12日 |
機關地址: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
聯絡人:魏婉晴 |
聯絡電話:06-7003627*317 |
電子郵件:d00048@tncghb.gov.tw |
工作地點:全市,依機關指派 |
須具資格: 一、擔任精神疾病或自殺防治關懷訪視人員、毒防中心藥癮(毒品) 個案管理員,或第一期計畫及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社會 工作人員(師)滿4年以上。 二、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
必備資料: 一、檢具證件: (一) 簡歷表(請至本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站下載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pc=1) (二) 自我推薦計畫書(請敘明服務精神病人/自殺防治關懷訪視重要經歷或事蹟、 如何擔任資深社區關懷訪視員一職、113-114年年度計畫方向及具體策略、 未來展望)。 (三)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 汽車及機車駕照影本。 (五)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六) 服務年資(在職)證明。 (七) 工作證明文件(符合任用條件第一項之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4年以上)。 (八) 最近一年獎懲。 (九) 最近一年(112/05/01~113/06/30)相關業務之訓練。 (十) 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縮印成A4大小,並依序排列。 二、意者請於113年7月12日前備齊上述資料,寄臺南市北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魏婉晴收(地址)704臺南市北區公園北路102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 視同放棄,信封請註明應徵「資深社區關懷訪視員」職務;其證明文件 若在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以上傳檔案或以e-mail方式,請於 113年7月12日前傳送,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6-7003627*317。 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40%)及面試(60%),恕不退件及函復。 三、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甄試。 四、錄取人員將公告於上開網址。 五、工作起迄時間:自簽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採一年一聘方式) |
工作內容 1.辦理及輔導精神疾病關懷訪視服務業務(含關懷訪視、個案討論、 衛生教育物品或耗材、個案或家屬團體、衛教講座、協助個案就醫與 勞政職業訓練、就業輔導資源轉銜等)。 2.協助推動心理衛生中心相關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
正取:1名 |
備取:3名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 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 |
【徵才公告】約聘人員(資深社區關懷訪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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