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著白色熱氣的午餐廚房,廚工們正用心的準備學生們的佳餚;熙熙攘攘的合作社,充斥著孩子們的歡聲笑語。校園的食品衛生安全與學生的每日生活貼近,並受到大眾的廣泛關注,為維護莘莘學子的飲食健康,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持續稽查校園合作社、廚房及相關食材供應商的環境衛生,為孩子們的飲食把關。
衛生局提醒學校、業者須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並加強注意以下規範:
一、原材料進貨應有驗收程序、使用時應依先進先出原則,食品存放場所需清潔,離地存放,並於保存期限內使用完畢。
二、不得發現病媒出沒,並實施有效之病媒防治措施。
三、食品從業人員每年應健康檢查1次(含A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結核病或傷寒)及應每年定期接受有關食品安全、衛生與品質
之教育訓練。
四、冷藏食品溫度為7℃以下凍結點以上,冷凍溫度為-18℃以下,冷藏、冷凍庫應保持清潔,定期除霜並有溫度紀錄。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李翠鳳局長提醒,校園食安問題關係到每位學生的健康,是家長和社會共同關心的重大議題,透過學校、業者及政府等多方的共同努力,攜手為學生營造更健康、更安全的校園生活,衛生局亦持續監督稽查,以保障及提升校園食品安全。
發稿人:衛生稽查科 江禹昕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轉280陳姿蓉科長06-6357716(東興辦公室)轉281黃淑菁視察
衛生局稽查校園食品衛生1
衛生局稽查校園食品衛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