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民眾於網路上反映本市牛肉湯店家衛生疑慮,衛生局於114年12月8日已立即進行相關稽查,查核結果如下:
一、該店有商業登記且已辦理食品業者登錄。有關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核結果如下:
天花板及牆壁清潔度佳、食材離地放置、層架清潔度、冰箱冷藏食品品溫符合規定、冰箱清潔度可、現場抽查食材無逾有效期限;限期改善項目為備用食材應包覆保存,已責請業者於114年12月22日前完成改善,衛生局於23日後將前往複查,倘若複查不合格,將依法處辦。
二、今日該店已進行全店消毒(專業除蟲公司)。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強調,餐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注意及管理食材之儲存環境及衛生,預防病媒或環境汙染,也應注意勿將有汙染之虞食品供應消費者,確保所供應食品之衛生安全。衛生局提醒業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民眾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0800-28500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葉采芳 技士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或06-6357716(東興辦公室)
轉224 朱俊穎股長、210吳坤憲科長

衛生疑慮 衛生局立即進行相關稽查

衛生疑慮 衛生局立即進行相關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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