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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公費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實施對象,自本(108)年7月1日起修訂為「母親為B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之新生兒」,請貴院所)依循辦理,相關作業內容詳如說明,請查照。

旨揭接種政策之實施要項如下:
1.實施日期:本年7月1日起。
2.實施對象及接種時程:108年7月1日(含)以後出生且母親為B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新生兒(無論母親之e抗原檢查結果),於出生24小時內儘速接種1劑HBIG及第1劑B型肝炎疫苗,越早越好。
3.追蹤檢查及追加接種:實施對象滿12個月大時,檢測其B型肝炎表面抗原及表面抗體等,以瞭解預防接種成效與感染狀況,採取後續補接種與追蹤措施。
4.接種處置費補助及其他相關接種作業同現行規範。

該署印製之宣導海報、「母親為B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幼兒注意事項」小單張及更新之「孕婦B型肝炎產前檢查登錄表」(樣式如附件1、2)將陸續撥配,供貴院(所)宣導及執行業務運用。因修訂HBIG實施對象之內容於109年版兒童健康手冊編印時始能納入,在此過渡時期,請貴接種院所運用前述附件1小單張進行宣導,協助裝訂於接種HBIG幼兒之手冊內,以提醒家長及醫護人員注意後續追蹤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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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4849 最後修改日期 2023/4/28 上午 1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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