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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公開甄試約聘人員職缺6名(個案管理人員)-【含身心障礙名額1名】

徵才單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約聘人員(個案管理人員)
職務編號:C023183、C023185、C023199、C023251、C023252、C023253
薪資:以實際學歷及證照聘用支薪
(1)學士學歷者:296薪點,月酬42,228元
(2)碩士學歷者:312薪點,月酬44,473元
(3)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照者:312薪點,月酬44,473元
有效起日:113年4月22日
有效終日:113年5月22日
機關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東興路163號(東興辦公室)
聯絡人: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蔡幸珊
聯絡電話:06-6357716分機199
電子郵件:a00013@tncghb.gov.tw
人員類別:約聘人員
工作地點: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東興辦公室、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
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屆滿依用人機關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約)
須具資格:具下列任一條件者: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學系學士以上學歷
二.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三. 身心障礙名額須具身心障礙資格者
必備資料:
一、檢具證件:
(一)簡歷表(請至本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站下載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pc=1)
(二)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符合任用條件第1點之學歷證明)。
(三)相關專業證書(護理師、心理師或社工師證書)。
(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機車駕照影本(有汽車駕照者請附影本)
(六)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縮印成A4大小,並依序排列。
(七)備註:
1. 有輔導施用毒品藥癮者之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請附工作經驗證明。
2. 諳電腦文書處理(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尤佳。
3. 具備汽機車駕照及自用客車尤佳,請附汽、機車駕照。
4. 若為身心障礙人員,請附身心障礙證明。
5. 錄取人員,以實際學歷及證照聘用(另含風險工作費700元):
(1) 學士學歷者:296薪點,月酬42,228元。
(2) 碩士學歷者:312薪點,月酬44,473元。
(3) 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照者:312薪點,月酬44,473元。
二、意者請於113年5月22日(星期三)前備齊上述資料,掛號郵寄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蔡幸珊小姐 收(臺南巿新營區東興路163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信封請註明應徵「毒品危害防制約聘人員」職務;其證明文件若在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以上傳檔案或以email方式,請於113年5月22日(星期五)前傳送,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6-6357716分機199。書面資料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第二階段甄試,書審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三、第二階段甄試暫定於113年6月6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於衛生局林森辦公室(地址: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辦理。(筆試:佔50%及面試:佔50%)。(甄試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筆試及面試。
五、錄取人員將公告於上開網址。
六、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工作內容:藥癮者追蹤輔導訪視、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等。

正取:6名
備取:12名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 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

點閱數1224 最後修改日期 2024/4/23 上午 10: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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