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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站因應113年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開徵,為加強宣導並提醒車主依限繳納。

『113年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請於7月31日前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或利用電話語音、網路繳納。』

11306燃料費宣導文宣
11306燃料費宣導文宣
點閱數54 上架日期 202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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