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今日網路媒體報導「獨家/南部縣市全力防堵登革熱 台南市府驚傳5年348張違規罰單未追討」,衛生局說明如下:
衛生局自112年2月15日得知同仁未積極催繳等情事,即主動清查107年至110年未結案處分書計348案,蘇世斌局長立即指示登革熱防治中心主管積極辦理催繳及行政執行程序並每週於局務會議列管辦理進度。另為加緊處理時效,商請所有防治中心同仁共同協助發函催繳,目前已全數催繳完畢。經催繳後未繳者則移請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協助強制執行。因受限於5年執行期限,優先完成107年所有的裁處案件,108至110年的305案清查後也完成催繳作業。
經查該名員工辦理之348張未結案裁處書,分別是107年43案、108年50案、109年106案、110年149案,歲入保留未入帳的金額99萬6000元,後續因衛生局積極催繳及移送完成後,歲入保留未入帳金額陸續降低。該名員工因承辦業務不積極,衛生局於112年4月召開考績會,會中委員決議給予2支申誡的懲處並調離原職務。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發現有孳生源即可依同法第70條,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衛生局登革熱監測人員開立登革熱舉發單程序需要舉證完整,必須先發現孑孓陽性容器後錄影或拍照,之後須查出住戶的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才能發意見陳述書,給予行為人陳述意見後,才能開立舉發單,違規事實明確後,完成行政裁處寄發處分書。登革熱處分書處分3000元罰鍰,可移送行政執行年限是5年,107年到110年的催繳函及移行政執行等程序積極作為中,目前因及時處理,且感謝所有同仁一起協助,所以107至110年未有過期案件影響市庫收入。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因近3年受COVID-19疫情爆發影響,現又因近日來登革熱疫情嚴峻,疾病管制科及登革熱防治中心同仁都戮力防疫,該員因案件累積太多一時無法處理而延宕登革熱裁罰催繳及移送程序,所幸蘇世斌局長發現這些裁處案件未結案後,主動積極指示所有同仁共同完成催繳及移送作業,避免可能的延宕及損失。最後衛生局本著聞過則喜的心情,也感謝媒體的提點鞭策。衛生局也再次呼籲所有市民勿存僥倖之心,只要孳生源不清,衛生局查到絕對開罰,且拒繳者一定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協助強制執行。期盼你我動手清蚊蟲,戰勝疫病保安康!
發稿人:登革熱防治中心 張芝惠股長
連絡人:林曉玫 執行秘書
連絡電話:06-7030399(登革熱防治中心)
感謝網路媒體的報導,提醒民眾務必清除孳生源,衛生局絕對依法行政,查到就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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