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結果。

「清明」為農曆二十四節氣之一,亦是國人祭祖掃墓的重要節日。因應清明節將至,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應景食品及販售場所加強稽查與抽驗,全面把關市民飲食安全。
衛生局針對清明節祭祀常用之三牲五果及潤餅等食材,提前於傳統市場、超市、賣場及餐飲業者進行抽驗,品項包括潤餅(皮)7件、麵製品10件、豆製品14件、素食製品4件,以及蔬果與三牲等,共計79件。檢驗項目涵蓋動(植)物性成分、防腐劑、著色劑、殺菌劑、衛生指標菌及農藥殘留等,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呼籲所有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確保消費者的飲食衛生安全。若發現食品業者未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規定,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命業者限期改正且未於限期內改正,將依同法第44條第1項處以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罰鍰;若業者登錄不實或未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使用食品添加物,則可依同法第47條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此外,符合中央公告規模及類別的食品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未按規定投保者將面臨最高達新臺幣300萬元的罰鍰。
衛生局局長李翠鳳提醒,清明祭祀時應特別注意食品選購與保存方式,避免長時間放置導致變質。祭祀後的食品應充分加熱再食用,以確保食品安全,守護家人健康。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陳淑純 技士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或06-6357716(東興辦公室)轉224朱俊穎股長、211 林曉玫技正

衛生局抽驗清明節應景食品
衛生局抽驗清明節應景食品
衛生局抽驗清明節應景食品
衛生局抽驗清明節應景食品
點閱數34 上架日期 2026/3/27 下午 02:30:00 更新日期 2026/3/27

延伸閱讀

:::
點選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