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時節將至,因應市民吃湯圓習俗,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113年冬至應節食品專案」,針對冬至應景食品「湯圓」及其配料,於傳統市場、超市、大賣場、餐飲店等場域抽驗共22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著色劑(規定外煤焦色素、羅丹明B、蘇丹色素)及順丁烯二酸與順丁烯二酸酐總量等,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隨著最近天氣變冷,衛生局近期也針對冬季應景飲品業者進行查核,共計查核10家,稽查結果9家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規定,1家限期改善中(該家缺少員工健康檢查)。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從事食品製造販售應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且製造販售過程並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消費者選購完整包裝食品時,須看清楚食品標示內容是否完整,以及是否仍在保存期限內,並適當保存;散裝湯圓則建議購買現做之湯圓,並注意製作場所是否清潔衛生,購買後儘速食用完畢。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陳淑純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或06-6357716(東興辦公室)
轉224朱俊穎股長、210吳坤憲科長
抽驗市售湯圓及其配料1
抽驗市售湯圓及其配料2
抽驗市售湯圓及其配料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