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加水站設立(重新)核備、變更、停業、復業或歇業核備,應檢附申請書及下列文件,逕送本局或郵寄至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4樓)收。 一、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加水站各項核備申請書。 二、檢具文件詳見各項核備申請書內容。 三、相關文件均需蓋公司(商號)及負責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