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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緣起

隨著科技時代的日新月異,人們的情緒困擾日益增加且複雜;從民國86年以來至今,每年皆列入前十大死因,而自殺的死亡率更是逐年攀升中,因此,衛生署於民國89年的921震災後,於南投及台中分別成立兩個災難心理衛生服務中心,之後因考量創傷後自殺問題得衍生,而成立自殺通報系統,並提供自殺個案之自殺諮商輔導及個案管理,民國91年始,衛生署更是在全國各縣市推展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及自殺通報防治工作,由此可知,未來自殺是一個值得重視,需要國家投入經費和資源,社會各界參與的重要公共衛生問題。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於民國91年6月間,成立「臺南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期間結合各相關社團及醫療單位之專業人力,共同執行社區心理衛生業務之建構,於97年局長極力爭取自殺防治推廣區,97年2月成立自殺防治推廣區,建置更完善之個案後續關懷服務,並辦理自殺防治教育及守門人訓練。

本局自心理衛生社工執行業務以來,已於本市新營區及東區各設置二處心理衛生社工服務據點,又考量服務保護性個案之近便性,於108年在六甲區衛生所及東區龍山里活動中心各設置二處衛星型態之心理衛生中心,以利服務之社區化及在地化,然本局統計溪北、溪南之個案比例約為7:3,故經評估溪南之都會區應設三處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溪北之鄉村區應設二處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較妥適,以拓展服務區域之涵蓋率及近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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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18621 最後修改日期 2023/9/28 下午 05: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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