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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職場心理健康衛教宣導

目的

透過職場預防不法侵害或員工身心健康等活動,進行相關衛教宣導,提升民眾對台南市心理健康及自殺防治或酒癮戒治之認識。

對象及費用

台南市各事業單位;免費申請

內容及時間

◎ 由衛生局提供心理健康及自殺防治,或酒癮戒治政策宣導
◎ 時間約30~50分鐘,非假日及非休息時間優先

硬體需求

由事業單位提供合適場所、投影機、麥克風,另有電腦、簡報筆佳

申請條件

◎ 單場參加人數須40人以上
◎ 參加員工須配合完成「心情溫度計」測量
◎ 事業單位須於活動後上傳人數、照片等成果
◎ 可提供1~3個活動時間,以利媒合

申請方式

◎ 事業單位於一個月前填寫線上表單,並來電確認是否收到,網址
◎ 衛生局收件後約10個工作天回覆事業單位
◎ 事業單位活動5天前回覆報名人數、確定地點等資訊
◎ 因故需取消時,請於活動3天前通知承辦人
◎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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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分享

事業單位於活動後5日內將人數、照片曾料上傳至雲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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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心理健康科張先生,06-2679751分機166,電子信箱 d00068@tncghb.gov.tw

點閱數2571 上架日期 2021/10/18 更新日期 2024/10/4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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