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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新型菸品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會議紀錄

       
       中央修正「菸害防制法」至今仍未通過,電子煙及加熱菸無法可管,為避免電子煙及加熱菸等新型菸品持續危害本市市民健康,並積極保護兒童、少年、孕婦及其胎兒,爰制定「臺南市新型菸品危害防制自治條例」。
 
為廣泛聽取學者專家、相關權益團體、利害關係人、意見領袖、組織團體代表、市府相關單位及民眾等意見,特舉辦此公聽會。
 
◎場次資訊:
第一場次:111年3月31日(星期四)18:00-20:00於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5樓大禮堂舉辦。(台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第二場次:111年4月1日(星期五)18:00-20:00於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東興辦公室5樓大禮堂舉辦。(台南市新營區東興路163號)
◎公聽會錄影檔及會議紀錄已公布於本局網頁【首頁>健康促進>菸害防制專區>執法區>臺南市新型菸品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草案)】或點選下列連結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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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1421 最後修改日期 2022/4/18 下午 0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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