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指出,截至目前為止2026年1月19日國內計有2家業者,總計14品項加熱菸品與其組合元件通過健康風險評估,且業者均表示,目前在國外「沒有相同品項」,換言之,目前國外沒有所謂「經衛福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指定菸品」,民眾在國外購買後,仍不能攜帶入境。
另外說明,通過國健署健康風險評估的品項,已由國健署於去年10月1日函送財政部關務署,作為入境查驗的依據,旅客若攜帶未經衛福部核定通過的指定菸品,將依「菸害防制法」第26條規定辦理,處新台幣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
最後補充,自去年1月1日起截至12月31日止,地方衛生局執行菸害防制稽查商家4萬9554家,共5萬6336家次;去年9月至12月加熱菸上市前、後在實體稽查方面,違法輸入及使用電子煙案件數相當,違法輸入加熱菸案件由9月份366件降至12月份170件,減少約53.5%。"
參照衛生福利部審查情形如下網址
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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