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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張]使用基因改造原料標示[單張-使用基因改造原料標示.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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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在現行法規中規定包裝食品、散裝食品、食品添加物含有基改原料者,應依規定於包裝上標示,而餐飲場所供應食品若含基改原料(如火鍋店供應的基改豆皮),應於菜單或掛牌等方式告知。目前全球已商業化並上市的基改作物有玉米、大豆、棉花、油菜、苜蓿、甜菜根、木瓜、馬鈴薯及南瓜,一共9種作物;而目前進口台灣並通過查驗登記許可的基改作物一共有5種,分別是:黃豆、玉米、棉花、油菜及甜菜根。

衛福部以往規定,「國際上已審核通過可種植或作為食品原料使用的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得以自主標示「非基改」等字樣,近期新草案則將範圍規定限於「經國內查驗登記核准於食品使用的基因改造原料」,也就是目前台灣查驗核准的黃豆、玉米、棉花、油菜及甜菜根等五類基改作物,未來業者若在此5種品項外的產品標示「非基因改造」或「不是基因改造」等字樣,衛福部除將依食安法第52條規定,通知限期回收改正,更可對違規業者開罰4萬至400萬元不等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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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基因改造原料標示
點閱數914 最後修改日期 2022/7/6 下午 03: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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