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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擴大成人預防保健服務B、C型肝炎篩檢問答集(6版)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2月2日國健慢病字第1150660091號函辦理。
二、配合國健署自114年8月起擴大成人預防保健服務B、C型肝炎篩檢年齡對象(醫令代碼 L1002C),健保署已調整申報檢核邏輯如下(詳見附件P.10):
(一)C型肝炎-核醣核酸類定量擴增試驗(HCV RNA)(醫令代碼12185C)得合併於L1002C一併申報,爰當提供B、C型肝炎篩檢服務後,如C型肝炎篩檢陽性,則民眾無須回診,院所可逕執行C型肝炎-核醣核酸類定量擴增試驗(費用由健保支付)。
(二)上述相關申報方式,請參閱健保署公告自費用年月110年10月起生效之「HCV Reflex Testing申報方式」辦理。

點閱數2 上架日期 2026/2/6 更新日期 20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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