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水站核備申請作業相關表單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加水站設立(重新)核備、變更、停業、復業或歇業核備,應檢附申請書及下列文件,逕送本局或郵寄至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4樓)收。
一、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加水站各項核備申請書。
二、檢具文件詳見各項核備申請書內容。
三、相關文件均需蓋公司(商號)及負責人印章。

備註:
倘加水站設置地點未有確切地址,請填寫設置地點之『地號』並檢具『地號』之證明文件。
承辦人員:李小姐 06-2679751分機225

相關附件

點閱數1551 最後修改日期 2022/6/13 下午 02:55:45

延伸閱讀

:::
點選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