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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商 設立、異動 申請書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提醒您,經營醫療器材商業務(含販售及製造),請依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
一、醫療器材商定義:
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9條規定:「本法所稱醫療器材商,指醫療器材製造業者或販賣業者。」
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0條規定:「本法所稱醫療器材製造業者,指下列二類業者:一、從事醫療器材製造、包裝、貼標、滅菌或最終驗放。二、從事醫療器材設計,並以其名義於市場流通。」
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1條規定:「本法所稱醫療器材販賣業者,指經營醫療器材之批發、零售、輸入、輸出、租賃或維修之業者。」

二、申請案受理方式:
1.郵寄掛號:
林森辦公室地址: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東興辦公室 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東興路163號
*注意事項:郵寄掛號規費請購買郵政匯票,抬頭「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每個字都要一樣)*
2.親洽本局林森辦公室一樓聯合服務中心送件或東興辦公室一樓聯合服務中心送件。

三、申辦案件聯絡窗口:
林森辦公室
1.蘇小姐(06-2679751分機230)承辦轄區:善化區、新市區、新化區、南化區、左鎮區、龍崎區、山上區、安定區。
2.黃小姐(06-2679751分機233)承辦轄區:東區、北區、南區、安平區、安南區、中西區。
3.簡小姐(06-2679751分機241)承辦轄區:永康區、仁德區、歸仁區、關廟區、西港區、七股區。

東興辦公室
1.林小姐(06-6357716分機213)承辦轄區:新營區、後壁區、柳營區、六甲區。
2.李小姐(06-6357716分機220)承辦轄區:鹽水區、佳里區、將軍區、學甲區、北門區。
3.陳小姐(06-6357716分機222)承辦轄區:東山區、白河區、玉井區、楠西區、官田區、麻豆區、下營區、大內區。

醫療器材商法規參考及重要提醒
已領有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者有下列登記事項變更,應於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檢具變更登記事項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送達本局辦理變更登記,逾期辦理(含未辦理)者,依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1.醫療器材商種類。
2.醫療器材商名稱。
3.醫療器材商營業地址及醫療器材販賣業者倉庫地址。
4.負責人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5.營業項目。
6.醫療器材技術人員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7.開(停)業狀態。
8.醫療器材屬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18條公告之種類、品項,並限制販售或供應之型態者,其公告規定應登記事項。
9.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醫療器材商申請表

點閱數32287 最後修改日期 2024/4/17 下午 05: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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